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灵界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ISB4.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则另有一轮太阳,因为这两个世界完全不同;每个世界都从自己的太阳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事实上,一个其中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世界不可能来源于一个其一切产物都是属世的太阳,因为这样就会有物质流注,然而,这种流注违反秩序。世界靠太阳存在,而不是反过来,这一点从原因的结果明显看出来,即:世界就属于它的一切事物而言,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靠太阳生存;生存证明存在,因此我们说,生存就是不断存在;由此明显可知,如果太阳被移走,它的世界就会陷入混乱,这种混乱会化为乌有。
我可以作证,灵界有一轮不同于自然界的太阳,因为我看见过它。它看上去和我们的太阳一样火热,大小几乎相同,距离天使就像我们的太阳距离世人一样遥远;但它既不升也不落,而是固定在天顶与地平线之间的中间高度,天使从那里享有永恒的光和永恒的春天。
一个对灵界太阳一无所知的人,凭推理在关于宇宙创造的观念上很容易误入歧途。当深入思考它时,他只会觉得宇宙来自自然界;由于自然界的起源是太阳,所以他只会以为宇宙来自作为创造者的太阳。此外,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流注,除非他也知道它的起源;因为一切流注皆来自一个太阳,属灵流注来自它的太阳,属世流注则来自它的太阳。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其心智视觉,从属灵太阳接受流注;而他的外在视觉,也就是其身体视觉,从属世太阳接受流注;两者在运作中结合在一起,就像灵魂与身体结合在一起那样。
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对灵界及其太阳一无所知的人可能会陷入什么样的盲目、黑暗和愚蠢之中;陷入盲目,是因为心智若唯独依赖肉眼视觉,就会变得像蝙蝠,它在夜间胡乱飞行,有时撞到挂起的亚麻衣上;陷入黑暗,是因为当肉眼的视觉从里面流入心智的视觉时,心智的视觉就会丧失一切属灵之光,变得像猫头鹰;陷入愚蠢,是因为此人仍在思考,但却出于属世事物思考属灵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而是愚蠢、可笑、疯狂地思考。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